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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广彬 | 经目之事,犹恐未真

来源:本站    作者:任广彬    时间:2024-04-17      分享到:

在没有手机与电脑,连电视机还是稀罕之物的年代,小人书成了孩童们的最爱。

在琳琅满目的小人书中,我对《真假美猴王》情有独钟。精美的绘画、通俗易懂的文字、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,让我爱不释手。

一真一假两个美猴王,长相、声音、甚至连本领都一模一样,唐僧识不出,托塔李天王的照妖镜照不出,玉皇大帝分不出,观音菩萨辩不出……还好,法力无边的如来佛祖让假美猴王现出原形。

儿时翻阅小人书《真假美猴王》的场景还历历在目,现实版的“真假美猴王”悄无声息地上演了。

与小人书中不同的是,作为剧中主角的我和他——两个“美猴王”没有真假。我是我,他是他,我们从未谋过面,也无任何交集,更无冒犯对方之意,我们按部就班地各自生活。当他无意中进入那些熟识我的人的视野,戏剧性的一幕便发生了。在他们的眼中,他就成了我,我就成了他,他还是那个他,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我。

十几年前的一个周日,去岳父家聚餐。

妻嫂看见我,脸上露出一丝令人难以捉摸的笑容:“小任,昨天下午我看见你了。”

妻嫂在某书屋上班,与我单位没有交集 。

我一脸的迷惑:“昨天你去我的单位了?”

“什么呀,我是在你家小区后面的街上看见的你。”

“可昨天我一整天都在单位上班呀,你怎么可能在街上看见我?你肯定是认错人了!”我笑道。

“怎么会呢?我离你不过几米远,当时你和一位中年男士站在餐馆门口,恁俩喝得摇摇晃晃……”妻嫂一脸的认真。

站在不远处的妻子有意无意地向我这边瞟。

妻嫂似乎意识到什么,立马不再作声。

这时,妻嫂不满10岁的女儿冷不丁地来了个神补刀:“我妈妈说的没错,当时我也在场,我姑父和那位不认识的叔叔后来进了一家美发店。”

妻嫂使劲地向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儿使眼色,但于事无补。

直感觉两道目光宛若两把利剑猛地向我刺来,上面分明写着:等回到家中再跟你算账!

吃完午饭,回家的途中,妻子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对我“威逼利诱”:“念在你是‘初犯’的份上,只要你把昨天的事情原原本本地交代清楚,并且保证下不为例,我就对你既往不咎。”

身正不怕影斜,我理直气壮地说:“那是没影儿的事,我交代什么?你嫂子一定是认错人了!”

“你还嘴硬,就算是我嫂子认错人了,难道我侄女也认错了不成?!”妻子喋喋不休,“不管是以前你陪客户吃饭还是跟朋友同事喝酒,我拦过你吗?可你酒后也不该去那种地方呀!那是你去的地方吗?!”

不管我如何解释,妻子依然不依不饶。

无奈之下,只好使出绝招。我猛地从裤兜里掏出手机,一边假装拨号,一边怒气冲冲地说:“我现在就跟我的老板打电话,让他告诉你昨天我在哪里。”

这一招果然见效,妻子的火气立马小了许多,她嘴角一翘:“这次就不跟你一般见识了,以后你千万不能再做出对不起我的事。”

第二天上班,我有事去找老板。老板和我是同乡,关系不错。于是,我向他谈起昨日发生的事情。

老板听得很认真,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,一副如获重释的样子:“幸亏你今天谈起这事,我差点冤枉了你。”

原来,有同事向老板反映,他经常看见“我”与大胖在一块喝酒,关系非同一般。大胖曾经是公司的业务员,因违反公司规定,被公司除名。后来,他成立公司,干起了老本行,公司的许多业务被他“挖”走了,并且扬言要跟我们公司拼个“你死我活”,同事们唯恐避之不及。老板对我一直很信任,不为所动。直到有一天,他亲眼看到“我”和大胖在某酒店里开怀畅饮,大胖还不时给“我”倒酒、夹菜。“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”,老板心里开始犯起嘀咕。

我摇头苦笑,暗自庆幸:正是自己的“多嘴”消除了老板对我的怀疑,更庆幸昨天幸亏没有拨通他的电话,否则可能会弄巧成拙,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三年前的一个周日,我去车站附近的密封件经营部替供应部的同事提货,这是我第一次去那儿。从同事口中得知,老板是位中年女士,为人热情、快言快语。

老板见我走来,赶紧放下手中的手机,抬起头来,随口冒出一句让我摸不着边际的话:“恭喜你,喜得贵子,当爸爸啦!”

我先是一愣,很快就反应过来,她一定是认错人了,我笑道:喜得贵子?当爸爸?我怎么不知道?”

老板笑得前仰后合:“李部长,你真会开玩笑。”

通过与老板交谈,我得知那个长得与我真假难辨的李部长负责某公司的采购。直到我离开门市部,老板还在自言自语:“呵呵,恁俩长得也忒像了,与李部长打交道这么多年,我竟然认错了人。”

人们常说“眼见为实”。可是,在现实生活中,有时,真的事物以假的面目出现,假的事物却以真的面目出现。只有认真观察,仔细辨别,才不会被假象所迷惑,正所谓“经目之事,犹恐未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