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散文」李兴甲 ‖ 野店之“野”
“鸡声茅店月,人迹板桥霜。”提起野店,脑海中自然会浮现这样一幅画面:大道旁,几间茅草小屋,店里有马棚,大门口竖一两根柱子,上面一个破席凉棚撑着夏天的太阳,成群结队的马帮、商号、旅客、镖车,队伍展得老长,道上的一溜尘土是他们的旗号,他们远远地望着这凉棚,像沙漠中的人望见了绿洲,三步并成一步赶上来,卸下身上的负担,把车子一插,用披布擦去脸上的汗,弓着腰很自然地走进了店门。店家的小伙计像熟主顾似的几步抢上前去替客人卸牲口,把它们——毛驴或者骡马牵到马棚里去,它们一点不认生地随着他,用尾巴打打后身,打几声喷嚏表示疲倦。
这种景象现在只能在影视剧里看到了。然而,在邹城,野店确确实实还存在着,只不过演变成另外一种形式——村庄。
野店之名如何得来?野店之“野”又是指的什么?要想弄清楚这些,还需实地探访一番。
野店村坐落在峄山西北麓的高阜之地,距邹城市区南五公里,京沪铁路东侧。这里三面环山,土地肥沃,水草丰茂,清澈的龙河在村南缓缓流过,望东南,黛色的峄山映入眼帘。就是这个看似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,在中国的考古界,在中国古代文明发展历史上,成为一个十分重要和响亮的名字。
野店的响亮是因为从这里发掘出典型的大汶口文化遗址——野店遗址,证明早在五六千年的原始社会时期,株邹先民就在这里繁衍生息,最先点燃邹鲁地区第一束文明的篝火。
野店名字的由来也颇为讲究。西周、春秋时,周王和诸侯都城及四郊以内地区,称“国”,“国”中之人称“国人”;四郊以外的地区称“野”,“野”的居住者称“野人”,或称“庶人”;“野”一作“鄙”,故又称“鄙人”。野店,因其地处春秋时期的邾国故城郊外,又地处南北交通要道,沿街路旁设有客店而得名。
野店遗址是邹城境内发现的最早的人类活动的遗址,邹鲁地区的文明史很大可能从这里发端。贾庆超等著《邹鲁文化研究》说野店遗址“代表了山东大汶口文化从早到晚并向龙山文化过渡的全过程。对于完善汶泗流域地区的古文化谱系,研究大汶口文化及其向龙山文化发展的演变规律,全面深邃,价值之重,当推野店。”可见,野店遗址在中国考古界占有一席之地,野店遗址也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野店遗址的发现纯属偶然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,在邹县文物部门工作的王轩先生,每隔一段时间要从县城回邹东的老家。每次回家都要经过野店村前一片种着庄稼的台地。出于职业的敏感,他对路边农民修渠时翻出来的陶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拣起来仔细端详,认为这里很可能存有史前文明,并将自己的想法向上级作了汇报。经初步勘探,文物专家们也认为这里存在史前遗迹,并同意发掘。
经考古挖掘,野店遗址共出土古墓葬90座,其中89座属大汶口文化墓葬,一座为汉代墓葬,均为长方形土坑穴,成人单人墓葬居多,并有大中小之别。随葬器物有石器、陶器、骨角玉牙器等。这些随葬品的出土表明,野店先民们已经掌握了相当进步的制陶、纺织、缝纫等手工业技术,创造了相当辉煌的新石器时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。
考古发掘出土的大量器物表明,野店先民还有多种颇具宗教信仰的习俗。野店和西夏侯(古属邾国)先民都有拔牙的习俗,且只拔去一对上颌侧门齿。《山海经•海外北经》《淮南子》等典籍中关于“凿齿”“凿齿民”之记载,应是古东夷人所流行的拔牙习俗的原始记忆。野店和西夏侯先民都有枕骨变形的风俗。头部后面多呈扁平状。有的野店先民还手持獐牙,但这并非每个死者都有,这可能是一种与灵魂信仰有关的“护身法器”。有的野店先民还身佩玄龟。野店先民有意识地随葬龟甲,说明可能把龟看作是一种通神灵、知吉凶的神物,也可能与医巫、占卜有关。大多数野店先民的墓葬尸体都头东脚西,这种现象数千年来大体一致,这应该与东方昊族的太阳崇拜有关吧。
这个位于古邾国都城郊外的村庄,见证了数千年的历史沧桑,野店篝火历经数千年而不熄,如灯塔,照亮了人类繁衍生息的前行脚步。遥想当年,篝火的出现,使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。从北至南的官道自古就从野店穿过,当年的黄土大道旁,杏花春雨,杨柳依依中,驿马飞驰,商贾络绎,茅亭酒望,旌旗招展,构成一幅悠然自得的乡村景象。
从前的日色变得慢,车,马,邮件都慢。现在,有了高铁、飞机转眼可以百里,“古道西风瘦马”的景致再也见不到了,富裕起来的人们再也不愿受毛驴车的折磨,野店的客人因此稀少了,旌旗招展的热闹景象也最终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,然而今日的野店成了时代头顶上一道诗意的风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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