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散文」刘巨成 ‖ 人生知何似,飞鸿踏雪泥
今早6点,很多人还未睡醒,一位87岁的老太太从五楼窗口毅然决然地跳下……据家人说她患癌症已经四年了。
秋天到了,树叶纷纷离开枝头,落回地面,化为尘,化为泥。那么,它该什么时候落呢?以什么样的方式落呢?于大自然而言,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,时候不到,不会强求,时候到了,留也留不住,一切都自然而然。那么,我们人呢,又该如何告别这个世界呢?这好像成了一个问题。
12月4日,在台湾,一位86岁的老人走了。正如遗书所言,“翩然”地化为雪花飞去了。她以她自己选择的方式,坦然地走了。她说:“生命的美好,就在于‘能爱,能恨、能笑,能哭、能歌、能说、能跑、能动、能红尘作伴、活得潇潇洒洒,能嫉恶如仇,活得轰轰烈烈……’这些,我都在有生之年,拥有过了!我‘活过’了,不曾辜负此生!”
琼瑶的作品给几代人留下深刻而美好的记忆,她笔下的纯情男女、纯洁爱情,令无数少男少女向而往之。她的离去,大家很心痛。但对于她离去的方式,虽有震惊,也大多能理解和接受。一方面,这种方式是她自己的选择,是她自己“作主”的,也是她认为的最好的方式。——这是值得人们尊重的。再者,这也是一种有尊严的方式,是很多正在遭受身心痛苦的老人无法得到的。
因工作原因,我接触到很多自我结束生命的事例,年龄从十几岁的少年到耄耋之年的老人,原因也是多种多样。他们中以20岁以下的年轻人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。究其原因,年轻人易冲动,会因某事一时想不开,或遇到难事、伤心事,感到绝望,产生厌世情绪。老人大多是身患重病,医治无望,自己不想再遭受痛苦,也不想再连累家人。青年人和中年人虽然占比不大,但原因复杂多样,有患绝症的,患精神疾病的,有家庭矛盾、夫妻不和的,有遇到经济问题的,也有意气用事的,还有多种原因叠加一起的。
每年都有众多的人选择自我结束生命,自2003年开始,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将每年9月10日确定为“世界预防自杀日”,以示对此事的重视。根据《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22》发布的数据计算,中国城乡居民当年的自杀人数大概为七、八万,而有自杀倾向、自杀未成的要比此数据多很多倍。与琼瑶相比,他们未能引起媒体和社会舆论如此大的关注。他们就像一片片叶子,在秋天来临之前,在未到落叶之际,就挣脱了树枝的牵连,飘然落下,提前了却一生。
有人讲,我们既无法选择生,往往也不能选择死,是一种悲哀。一个人的出生是被动的,出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家庭都是无法选择的。人们有时也疑惑,生是无法选择的,那么死是不是一个人的权利呢?这肯定是有争议的。但是争议不在法律层面。从法律角度讲,自然人享有生命权,生命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,受到法律保护,同时,生命权具有不可处分性,个人不能随意放弃或转让。设想一下,如果法律上认可了这样行为,可能会产生很多看似合法的“冤死”。
传统观念上,《孝经·开宗明义》讲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。”也是告诫人们爱惜身体,珍惜生命。显然,自我结束生命是不被法律允许,也不被世俗所接受的。然而,为什么它又能得到人们的理解呢?这主要是现实中的确有那种生不如死的状况存在。听医生讲,有些病人是在穷极一切医疗手段,受尽肉体和精神的痛苦折磨后,最终才走向死亡的。他说我们看了都心疼。那么,对于这些病人来讲,这些痛苦承受得还有意义吗?如此说来,琼瑶的这种离世方法能算是一种文明和进步吗?
工作中接触到的那些事例,的确让人痛心,甚至还有那种不但自己决绝地走,还把幼小的生命一起带走的事例。相比之下,类似琼瑶这种情况反而让人更好接受一些。也就是说,即便都是提前飘落的叶片,时机也大有不同,有的还是翠绿,甚至正在萌生,可惜可叹;有的已经泛着黄意,接近叶落的秋季,那是否算是求得善终呢?当然,有人会不赞成,说不要给生命贴上不同的标签,它们都是一样的可贵。这样说也对。可是,我们好像不在一个维度上谈论这个问题啊。
文章最后,我们一起读一首苏东坡的诗吧:
人生到处知何似,应似飞鸿踏雪泥。
泥上偶然留指爪,鸿飞那复计东西。
老僧已死成新塔,坏壁无由见旧题。
往日崎岖还记否,路长人困蹇驴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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