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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届峄山文学奖暨峄山风景区开园40周年“我与峄山同行”征文启事

2025-04-18    分享到:

一、活动背景

2025年,峄山风景区将迎来开园40周年。四十载风雨兼程,峄山从一座默默无闻的山峰,发展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胜地。为庆祝这一重要时刻,展现峄山风景区的独特魅力,特举办第二届峄山文学奖暨峄山风景区开园40周年“我与峄山同行”主题征文活动,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作品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“我与峄山同行”

三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徐州市作家协会、菏泽市作家协会、枣庄市作家协会、济宁市作家协会

主办单位:邹城市峄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、邹城市文联、邹城市文物保护中心、邹城市圣城文旅集团、邹城市作家协会

承办单位:山东众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、邹城市东山文学社

四、征集对象

社会各界人士,不限年龄、职业、地域。

五、征集时间

2025年4月17日—2025年8月31日

网上投票时间:2025年9月1日至9月16日

评选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6日

六、征文要求

1.内容要求:围绕“我与峄山同行”主题,讲述您与峄山的故事,抒发您对峄山的热爱之情。可以是对峄山自然风光的赞美,可以是对峄山历史文化底蕴的感悟,可以是对峄山发展变化的见证,也可以是与峄山相关的难忘经历、感人故事、难忘美食等,还可以是在峄山工作的感受、体会、参与的重大活动事件等。

2.体裁要求:散文、随笔、诗歌、游记等文体不限。

3.字数要求:散文、随笔、游记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,诗歌不超过100行。

4.原创要求: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,且未在任何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。

5.投稿方式:请将作品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:yishanwenxue_666@163.com,邮件主题注明“峄山征文+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”。

联系人:郑女士

联系电话:0537-5671008;15650391383

6. 其他要求:投稿作品请附作者简介,包括姓名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等。

七、评选奖励

1.本次征文活动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评选。

2. 奖项设置:

“五华天表”奖(一等奖):3名,奖金2000元,颁发证书;

“光风霁月”奖(二等奖):6名,奖金1000元,颁发证书;

“灵通泰岱”奖(三等奖):9名,奖金600元,颁发证书;

“衍岱钟灵”奖(最佳网络人气奖):10名,赠精美纪念品1份,颁发证书;

“东山晓鲁”奖(优秀奖)若干,颁发证书。

3. 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,均不退回,一律存入峄山文学奖资料库。举办方可以不同形式免费使用,不再支付报酬。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,并在《邹城文艺》《东山晓鲁》杂志、景区官方自媒体等主办、承办单位媒介择优刊发。

八、其他事项

1. 此前已参加峄山风景区举办的征文活动的稿件不在此征集范围。

2. 活动期间,四地作协会员(含下辖县市区作协会员)游览峄山风景区,凭会员证,到峄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(峄山景区老山门东邻办公区院内二楼西北角225室)领取采访证,在作出创作峄山有关作品的承诺后,给予其本人门票免费,随行人员门票半价优惠政策。同时,本人凭当日采访证,免费游览“两孟”景区。

3.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邹城市峄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、邹城市作家协会所有。    


   2025年4月16日


(来源:邹城市峄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