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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评论」王冲 ‖ 读闫晗《惊心动魄的106秒》有感

来源:本站    作者:王冲    时间:2026-08-05      分享到:


读完闫晗这篇文章,我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时间。就随便一看,跟作者那个习惯正相反。    他说他冲下车时扫了一眼手机,11:10:00。人救活了,又看一眼,11:11:46。一百零六秒。换了我,别说救人了,光犹豫要不要把车停稳,就得花掉半分钟。
      这数字精确得吓人。一般人写这种事儿,顶多说“短短几分钟”或者“转瞬之间”。他不,他把秒数都给你算出来。当过兵的人就这样吧,时间在他们那儿是能切片的。我猜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脑子里大概又在过那天的画面,一帧一帧地过,像回放监控录像。
     最让我服气的是他承认自己犹豫了。
河堤陡直,跳下去自己都悬。他站在那儿想了几秒。这几秒写得太重要了。我们看惯了那种“二话不说就跳”的英雄故事,好像救人的人都是一根筋,脑子里没别的。但真实情况是,人面对危险第一反应就是懵,就是算,就是怕。他把这个写出来,反而让我信了后面所有的话。一个人敢承认自己犹豫过,说明他对自己做的事是诚实的。
       再说说体力这事儿。
      他百米冲刺两到三秒,游到河中间五到六秒,加起来不到十秒。看着轻巧,但他是先冲再游,中间没喘气的工夫。到河中间体力已经往下掉,还得搂着一个孩子往回划。五米、三米、两米、一米——这几个字写得简单,但我能感觉到他在咬牙。我自己游过泳,知道最后那两米最难,呼吸跟不上,胳膊像灌了铅。他那时不光胳膊灌铅,怀里还多一个人。
      真正让我眼睛发酸的是他做人工呼吸那一段。      汗珠子往地上砸,他顾不上擦。这个画面比任何壮举都戳人。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人,跪在泥地上,对着一个没气儿的孩子吹气,汗淌进眼睛里也不管。第五次的时候,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,嘴和手都在慢下来。脑子里的声音说再坚持坚持,他又做了两轮。
      第七次,孩子哭了。
      我看到这儿才反应过来,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人跟身体的极限在较劲。什么英雄不英雄的,他就是不想停。停了人就真没了。
      作者最后说了一句我特别认可的话:抛开什么退役军人、共产党员这些帽子,就是个普通人,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,该救还是救。这话说得实在。真到那个节骨眼上,谁脑子里还想着自己的身份标签啊。就是看见一个孩子在水里不动了,换谁心里都过不去。
     时间这东西挺奇怪。平常日子过得飞快,一年一年眨眼就没了。但真到要命的时候,每一秒都像抻面条似的拉得老长。一百零六秒,够一个人拼尽所有的力气,也够一个孩子从死那边再活回来。
      文章结尾他没留下自己的名字电话,握了握手就走了。回到车上,太阳还是那个太阳。我特别能理解那种感觉——事情办完了,心里是满的,也是空的。
     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,只有一百零六秒的刻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