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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散文」闫茂坦 ‖ 始于偶然——第一次在《北京晚报》发稿

来源:本站    作者:闫茂坦    时间:2026-08-24      分享到:


时光追溯到一九九五年,我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警卫第一师。

紧张的训练和工作之余,偶尔收到家乡的书信,相对于部队紧张且单纯的生活来讲,“家书抵万金”,可以缓解对家乡和亲人的思念。那时,收到信件是一件激动又幸福的事情。

即便多年以后,我依然还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春日。

和往常一样,吃过早饭,我们就开始了正常的操课。一切按部就班,没有什么异常。

中午时分,和信件一起邮寄过来的,居然有一张我的汇款单。我感到非常意外。很明显,除了老家的父母偶尔给我汇款外,我和别人并没有经济上的往来,所以这张汇款单让我感到莫名其妙。汇款单上分明写着我的名字,我赶紧细看,汇款单位是《北京晚报》社,还清楚地标注着几月几号第几版的稿费。

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有稿件在《北京晚报》发表了,不然报社不可能无缘无故给我发稿费。虽说此前我在其他杂志上发表过作品,也有过稿费单和“稿件录用通知书”,这对我来说并不算新鲜事。

但是,作品能够登上《北京晚报》这种全国发行的大型报刊,却是第一次,所以我激动万分。

尽管激动,我还是按捺住这种澎湃的激情,拿着汇款单跑回宿舍,拿出那本投稿记录本。本子上密密麻麻记录着我几月几号向哪里投了什么稿件,以便发表后对照,或者万一没被采用,过个两三个月还可以转投其他报社或杂志社。

我快速浏览记录,很快就在一栏里找到了投稿日期——一个多月前,我曾向《北京晚报》投了一首散文诗,名字叫《今生有约》。毫无疑问,这篇作品发表了,投稿记录和稿费单相互佐证。

以前我就听说过,因为在晚报发稿量大,报社通常只给作者汇稿费,并不邮寄报纸,也不寄发“稿件录用通知书”。是不是约定俗成,我不得而知,但我确实听说过。看样子,报社没寄这两样东西也在情理之中。但无论如何,我也要找到这一期报纸证实一下。

想要找到这一期的《北京晚报》,部队里有便利的条件。那时我们部队不仅订阅了《解放军报》《国防报》《战友报》,还包括《中国青年报》《北京日报》《北京晚报》等许多报刊。因此,我从收发室找出积攒的《北京晚报》,按照稿费单上的日期一份份翻找,并不是件复杂的事。

很快,我找到了这一期报纸,在副刊上发现了我的大名。那一刻,我激动得无以言表。

向《北京晚报》投稿的同时,我也向其他报社、杂志社投了稿。只有《北京晚报》最早发表了我的稿件,其他的究竟是发表还是退稿,我一概不知。所以在那种情况下,我格外激动。

当天晚上,我激动得溢于言表,把刊发我作品的那张《北京晚报》看了又看,不敢相信上面真的有我的名字。后来,我又把那篇短文精心剪裁下来,夹进我的书里。在此之前,我收集的尽是别人的文章,而这一次,我自己的文章终于在这里生根发芽了。

后来,我又写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亲朋好友,并给他们每人寄去了一张报纸的复印件。很长一段时间,我都自信心爆棚。

无论是路过的风,还是经历过的雨,都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手中的钢枪似乎也比以前擦拭得更加明亮。我清醒地知道,我不仅可以为文,也可以为武,正所谓“文武双全”。

别人行,其实我也行。

那张小小的汇款单,钱数虽不多,却是一种荣誉的象征。无论是上面娟秀的手写字,还是看似不起眼的金额,都给了我极大的鼓舞。操场上训练的背影、食堂里师傅们忙碌的身影,都成了我笔下的素材。随后,我又在大大小小的报刊上发表了好几篇短文,一时之间,自信心爆棚。

后来我常想,生命中许多事情都始于偶然:偶然的相逢,偶然的相遇,偶然的投稿,以及看似漫不经心的坚持,都成了生命中最真的底色。

《今生有约》,这是我与文学的约定,也是我与首都北京的约定。而这一切,都始于一九九五年那个春天,始于一张薄薄的、印着油墨香的《北京晚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