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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适合版权开发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

2024-03-19    分享到:


各团体会员单位、有关作家

根据中国作协《关于重点推荐适合版权开发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》要求,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征集适合电影、电视剧、微短剧、动漫、有声读物等转化的优秀文学作品。应征作品经有关专家遴选后将面向国内影视制作、运行、投资机构进行重点推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作品征集要求

1.作品应围绕“国之大者”,聚焦重大现实题材、重大革命题材、重大历史题材。作品应展示新时代壮阔气象,描绘新时代壮美画卷;体现创新发展,反映人民美好生活;讲述中国故事,传播中国声音,展现中国形象。入选“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”和“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”的作品将优先推荐。

2.作品应坚持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,适合改编为电影(含网络电影)、电视剧、微短剧、动漫、游戏、有声读物,适合原创作品出版或者再版,适合海外多种语言出版传播等,体裁仅限小说和报告文学。

3.作品应已在中国大陆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报刊、杂志上发表,网络文学作品应在中国大陆正规文学网站发表。未发表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。

4.作品应标明获得的各级各类文学奖项,或者进入各种排行榜的情况。作者应标明个人创作简介。

5.应征登记者应保证对作品享有著作权,且持有影视改编权、动漫改编权等衍生转化相关的权利,因作品内容、权属等引起的纠纷由应征登记者负责。

二、征集程序

1.请有关作家直接登录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网站(http://bqdj.shcaee.com/)或通过“中国作家网—作协工作—作家维权栏目”,进入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,注册后进行著作权资产登记,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作品基本情况并上传作品全文电子版,作品经审核通过后即登记成功。填写《2024年适合版权开发优秀作品申报表》报所属团体会员单位。省直单位作家直接报省作协指定邮箱。

2.请各团体会员单位报送3-5部符合条件的作品,填写《2024年适合版权开发的优秀文学作品重点推荐汇总表》,连同申报表一起发送至邮箱aimily001@163.com,联系人:刘雪萍,联系电话:0531-82867216

3.请于2024年331日前完成申报。省作协汇总后,将按中国作协相关要求,择优重点推荐。

附件:

1.2024年适合版权开发优秀作品申报表.doc

2.2024年适合版权开发优秀作品汇总表.xls

 

山东省作家协会创联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