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散文」李兴甲 ‖ 座席
打我记事起,在乡下老家座席,有一道菜让我惦记了半个世纪——大肉。
大肉是喜宴上的压轴菜。它一上来,客人就知道菜齐了。济宁城里的甏肉偏酱香浓厚,大肉却是清汤,一片片色泽鲜亮的五花肉整齐码在盘里。筷子夹起一片,一团白气裹着奇异香味扑鼻,两腮内一汪水早已溢满舌根。整片放进嘴里,肥而不腻,软糯入味。后来我才知道,做好一锅大肉,精髓不在调料,而在选下五花、焯水走油、小火慢炖。可小时候,我只知道,吃大肉只能在农村大席上。老家人管喝喜酒叫“座席”。
冬天农闲,婚宴大多安排在腊月。腊月天冷,菜放得住,人也闲得住。
最难忘是十三岁那年腊月,表舅娶媳妇。那天阴沉沉的,像要下雪。娘领着我,揣着五块钱的礼,走了十几里山路。
表舅家的露天厨房搭在院子里,泥巴灶是头两天砌好的,上面架口大铁锅。柴火是玉米秸和树枝,火烧起来,烟从灶膛冒出来,混着锅里油气,酒菜香伴着喜气满村萦绕,喜鹊领着一群鸟绕着村子“喳喳”叫,看家狗也摇着尾巴围着厨房转。
太阳正午,人已到齐,“喜宴”开始了。表舅家请来的“执客”(服务人员)安排座位:“来者都是客,大家互相礼让。”院子里摆满八仙桌,一桌八个人。“座席”按辈分,不能随便坐,否则会被人说没家教。菜肴是当地乡村传统的“十二八”,鸡鸭鱼肉应有尽有。上菜有顺序,一般按“一鸡、二鱼、三丸子……”寓意大吉大利、年年有余、圆圆满满。
吃菜也有规矩。每桌有威望的长辈当桌长,其他人随桌长吃。桌长没动过筷子的菜,其他人一般不能吃。夹菜每次只能夹一小筷,夹太多太频繁,会有人笑你没吃相。喜宴间,大家互相招呼,喝一口酒,夹一点菜,最多夹两次,便把筷子放下。毕竟是“孔孟之乡,礼仪之邦”,讲究“礼多不伤人”。即使可口的菜,也不能一扫而光,要剩一点,意味着菜吃不了,主人热情好客,招待丰盛。
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喜主来敬酒。敬酒先从首席开始,按长幼高低的辈分一个一个来。敬酒的人先喝完酒盅里的酒,然后把酒杯底朝上,给被敬的人看,以示“先干为敬”。
喜主敬过酒,“喝喜酒”的高潮来了。新郎新娘开始敬酒,小青年们出节目、游戏闹“新人”。都说“喜酒不醉人”,但“喝喜酒”没几个喝醉的不行。兴致来了,猜拳“高手”坐不住,站起来一对一地行令,吆五喝六,挽袖子瞪眼,谁也不服谁,谁输谁喝。有好喝酒的故意抢着输,直到喝成“泥人”,不省人事,喜主再安排人把他送到家。
最后一道压桌菜——“大肉”上场了。我至今记得大厨蹲在灶前,掀开锅盖,白汽轰地涌起。他用筷子一片片夹出五花肉,码在碗盘里,清汤一浇,色泽鲜亮。肉肥嫩,香气浓。这道菜上完,客人就知道“菜齐”,该上饭了,主食一般是馒头。
有些佳肴,不知是“时之移人”,还是物质极大丰富了,总也找不到当年的味道。清汆丸子、拔丝山药、白菜肉卷……尤其大肉,那种味道,真是“余味绕舌尖,三日不绝”,世上绝无仅有。
如今,乡村坐大席之事渐行渐远。可那热闹场面,那份快乐,那份乡情,让我念念不忘。那时候,感觉吃的不是酒席,是那个幸福的氛围和那股热闹劲儿。尤其是最后上来的那碗大肉,白气一腾,半个世纪的香气,至今还绕在舌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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